12月31日讯,山东足协发布公告,对五人制球员李昊楠禁足三年。该禁令适用于所有由山东足协组织的赛事,并已上报至中国足协。今天,中国足协会也宣布将李昊楠的禁赛范围扩大到全国。

以下是山东省足球运动协会关于对李昊楠处罚决定的详细信息:

李昊楠因球场暴力被禁足三年 全国范围内执行

2024年12月15日,在淄博市体校体育馆进行的一场比赛中,济南歌溪杰足球俱乐部与济宁橙风足球俱乐部交锋。在全场比赛进行到第30分钟时,济南队8号球员李昊楠在争抢过程中用脚踢到了对方33号无球队员的左膝关节。裁判立即鸣哨示意犯规,但李昊楠并未停止暴力行为,而是继续追打、飞踹了济宁橙风队的12号和30号两名球员,还跳起挥拳击打了12号队员,使其倒地。这一事件严重影响了山东省业余足球形象,也完全违背了组委会强调“拒绝球场暴力”的宗旨,无视联赛纪律。

李昊楠因球场暴力被禁足三年 全国范围内执行

根据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第四十八条及第五十三条规定,经赛事组委会及仲裁委员会研究后,对于这位违规者做出如下处罚:取消济南歌溪杰8号选手李昊楠参赛资格,同时禁止他参与任何与福建省内各类活动相关之事宜,为期3年(包括但不限于参加比赛、培训、投资管理等),自公布日起生效,到2027年12月16日结束。同时,此情况已经向中国足协进行了报告。

李昊楠因球场暴力被禁足三年 全国范围内执行

山东省足协表示,将坚决按照《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》处理各种违规行为,以落实“拒绝球场暴力,共享快乐足球!”为主题,加强净化赛场环境工作。他们希望所有参赛团队以此为戒,自觉遵守规则,共同维护良好的比赛秩序以及健康的发展氛围。

文章发布:2024-12-31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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